关于印发《烟台市智慧工地建设指南(试行)》的通知
各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(管理)局,有关单位:
根据市委、市政府关于加强智慧工地建设,提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水平的要求,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研究制定了《烟台市智慧工地建设指南(试行)>。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遵照实施。
烟台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2021年5月25日
烟台市智慧工地建设指南(试行)
一、前言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》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》《住房城乡建设部等13部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》《数字山东发展规划 (2018-2022年)》等文件要求,开展烟台市智慧工地建设,推动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标准化、信息化、智能化,促进施工现场安全智慧管理,制定本指南。
本指南适用于指导烟台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企业等开展智慧工地建设、应用及评价等。
二、智慧工地建设主要内容
项目开展智慧工地建设,应围绕施工现场的人、机、料、法、
环等要素,通过设备自动采集、数据自动传输和后台集成分析等
方式,实施以下内容:
1.人员管理。内容包含实名制系统、实名制考勤设备、安全教育等。
2.机械设备管理。内容包含机械设备管理系统、塔机监测、吊钩盲区可视化、施工升降电梯监测等。
3. 安全隐患排查内容包含安全巡检、重点区域监控等。
4.危大工程监测。内容包含高支模监测、深基坑监测等。
5.质量管理。内容包含物料管理、质量控制等。
6.环境监测。内容包含环境监测、自动喷淋系统、车辆未清洗监测等。
7.视频监控管理。内容包含视频监控、存储设备、AI识别(安全帽佩戴、明烟及明火等场景智能识别报警功能)等。
8. 智能建造应用内容包含BIM模型可视化、三维模型、无人机应用、视频会议等。
三、智慧工地建设内容分级
为规范推进我市智慧工地建设,考虑到各施工企业信息化能力及工程项目实际情况,将我市智慧工地建设主要内容划分为标准级、提升级两级,具体如下:
(一)标准级
按照《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 作的若干意见》(鲁建发(2020)3号)等文件要求,智慧工地 建设所要达到的基本条件,包括人员管理、安全隐患排查、机械设备管理、危大工程监测、质量管理、视频监控管理、环境监测7大类,19项具体内容及应用场景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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